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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8月18日从广西钦州市渔政管理中心站获悉,该站去年以来已将7件涉嫌非法捕捞案件,移送公安及检方以求刑事追诉。渔政部门将非法捕捞行为移送司法,将是今后的常态。
钦州市渔政管理中心站稽查科科长李永军介绍,虽然近年来通过渔民上岸、渔村与农村合并等形式,帮助部分渔民完成向城市居民的身份转变,但对大部分渔民来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鱼是可随时捕捞的资源”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祖祖辈辈延续的“捕鱼、修船、织网”生活方式也难以短时间改变,即便渔政、渔监部门及海警部门不停做好宣传和执法,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的现象依然较多。
李永军介绍,全市渔政部门执法人员较少,装备落后,管理海岸线较长,捕捞人员坐等执法人员返航再出海捕捞,给执法工作造成很大困扰。
李永军表示,单靠渔政部门开行政罚单,对非法捕捞者的震慑力度不强,从2014年开始,该站开始在没收工具及行政处罚基础上,寻求来自公安及检察院的合作,通过司法手段打击面临的违法现象。去年,钦州渔政管理中心站向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5起,进入2015年已移送类似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件。
蒋文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