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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石狮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上级执法机构,集中开展以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船舶、涉渔“三无”船舶、敏感海域作业船舶、伏休违规渔船、违规渔具、采砂违法用海行为及违法倾废行为为重点的石狮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2016年共立案23起,处罚38.28万元。
其中,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人员上船作业行政处罚案8起,违章载客案1起,船舶改建后未办理变更登记案3起,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案3起,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案1起,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作业案1起,非法采挖海砂造成海洋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行政处罚案2起,另外涉嫌违反禁渔区规定案件移送4起,其中两起已宣判。这些案件的宣判查处是石狮市大力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依法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
下一阶段,石狮市将严格执行定期和不定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完善与边防、海警、环保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海陆良好合力互动,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捕捞、电毒炸鱼、违法使用海域及涉渔船舶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吴瑞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