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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辽宁省全面打响了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战。按照“全面彻底,可核查、不可逆”的原则,确立了清理取缔“三无”船舶1000艘、实现“三无”变“五无”的目标(无人驾驶、无法出港、无处补给、无处销货、无厂建造)。全年共清理“三无”船舶2122艘。三年来,辽宁省累计清理取缔2991艘。精心筹划,周密部署
2017年4月,辽宁省委常委会议确定将涉渔“三无”船舶全部清理取缔。在实施过程中综合施策:注重在“六个结合”上下功夫。一是自查与省市县联合检查相结合,做到时间上无空档、空间上无盲区;二是分工负责与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三是省内整治与多省合作相结合;四是集中整治与全面清理相结合,既抓住休渔期集中清理取缔,又安排好常态化整治行动;五是坚持问题导向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六是依法处理与落实责任相结合,既对船主、船长等责任人依法处理,也对监管者实施问责。力求在“三个要点”上求深入。一是消除“盲点”,即靠泊在没有设立渔港监督站和派驻渔港监督员等“管理盲区”的“三无”船舶;二是关注“弱点”,即转港外省进行生产的“三无”船舶;三是打击“源点”,即打击从外省购置和本省自建的“三无”船舶。
部门联合,有序实施
在全省开展“辽海平安”系列专项行动,对渔港码头和停泊点进行封控。先后5次派出督查组,检查调度进展。
排查摸底阶段。逐乡(镇)、逐村实行拉网式排查核准,不漏一船、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如实登记、建立台账、拍照存档,做到一船一档。
责任落实阶段。各市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目标、整治重点、法律依据、保障措施等。
宣传教育阶段。把舆论引导和法制教育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在舆论导向上形成高压态势。
联合执法阶段。充分利用伏休时间长的有利条件,开展“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上下联动,重拳出击,海上搜、港内查、坞上审,使“三无”船舶无处藏身,对查扣船舶集中组织拆解。
检查验收阶段。划片包干,定点负责,督导验收。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建立完善海洋渔船依法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多措并举,依法处置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周报告制度。清理取缔的“三无”船舶,绝大多数被取缔拆解,少部分转改使用。
抓好重大行动。突出抓好“百日联合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海上执法;二是加强港口执法;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四是加强暴力抗法行为监管;五是规范扣船点管理。
完善保障措施。一是持续发挥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形成让广大渔民人人参与、共同清理打击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疏堵结合,加大对渔民转产转业的扶持力度;四是强化行业自律;五是建立涉渔企业(个人)诚信“红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