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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B2B网讯 原本是为了给鱼疗伤,没想到给鱼用了鱼药,却要了鱼儿的性命。10日,记者从蓬江法院获悉,养殖户许先生在使用某鱼药后,近一万斤叉尾鱼中毒死亡。养殖户一纸诉状将生产厂家及销售商一并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近8万元。
2011年10月24日,许先生在巡视鱼塘时发现有几条鱼有擦伤的异样。次日,许先生拿着鱼塘的水样来到被告韩小姐经营的兽药店,韩小姐向许先生推荐购买了一种鱼药。许先生按韩小姐所说的使用方法和用量泼洒鱼药,到了晚上10时左右,许先生发现鱼出现异常,韩小姐叫许先生向鱼塘泼洒粒粒氧和解毒水。
29日早上,鱼塘出现有大量死鱼浮出水面的情况。韩小姐到鱼塘查看并检验鱼塘水的pH值后,让许先生继续采用增氧和解毒措施。结果,鱼还是大量死亡。
许先生怀疑是鱼药有问题,一纸诉状将鱼药的生产厂家和江门某销售商家告上法庭。
根据相关证据,许先生使用鱼药的包装标签上没有注明禁忌、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某水产研究所和某药业公司未能提供产品合格证。鱼塘出现异常现象后,被告韩小姐提出采取增氧和解毒措施,叉尾鱼出现大量死亡。经法院查证,认定死亡叉尾鱼重量为9700斤是适宜的,江门市估价公司评估,江门市区叉尾鱼的塘头价格为每斤7.8元,计算得出原告经济损失为75660元,判决其损失由被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