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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B2B网讯 近日,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对威海边防侦办的全省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作出判决。至此,山东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顺利结案。
2012年8月中旬,王某、许某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明知国家休渔规定的情况下,组织毕某、宋某等人多次驾驶鲁荣渔XX39、XX40船休渔期间出海,在国家禁渔的海域捕捞作业并非法获利10余万元,严重扰乱海上治安管理和生产秩序。2012年9月8日,山东威海边防支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8.15”专案组对王某、许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的顺利移诉,山东威海边防支队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先后2次协调相关单位召开案件侦办协调会,研究案件侦查方向和取证重点,并邀请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指导。近日,荣成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经审理,被告人王某、许某对违反水产法规,在休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此案系山东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该案的顺利宣判为打击非法越界捕捞提供了案例参考,为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海上治安管控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