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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美国孟山都被追加为当事人
□本报记者 施磊 发自北京
美国种业巨头孟山都公司又成公众焦点。上周,北京市民杨晓陆状告农业部,要求对孟山都公司生产的“农达”信息公开一案受理法院通知原告,经该院合议庭研究,认为孟山都是此案利益相关方,决定追加孟山都为当事人。由此,围绕着该公司草甘膦除草剂“农达”在中国取得农药正式登记的准入要件,即产品毒理学试验报告是否应作为政府应予公开的信息一事,取得了进一步的司法进展。
草甘膦是全球目前被广泛使用的一种除草剂,由美国孟山都公司开发,在转基因作物中广泛使用。近日,世界卫生组织旗下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宣布,将草甘膦定义为“很可能对人类致癌物”。这一结论基于来自11个国家17位专家的研究,他们所评估的包括五种有机农药:杀虫畏、对硫磷、马拉硫磷、二嗪磷及草甘膦。
孟山都方面则表示,国际癌症研究所的这一结果并不具有强制力,不影响草甘膦的使用。
毒理学试验报告成案件焦点
在这起“民告官”案件中,焦点是孟山都公司旗下产品“农达”在华申请登记提交的毒理学试验报告是否应予公开。按照农业部作出的《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农公开(农)[2014]4号),孟山都公司草甘膦除草剂“农达”于1988年在中国取得农药正式登记,按照当时的农药登记规定,孟山都公司提交了由美国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这份毒理学试验报告何以成为案件焦点呢?
多年来致力于农业灾害与转基因作物研究的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前顾问陈一文对长江商报记者说:“孟山都1988年在中国为配方制剂除草剂农达申请‘农药登记’时,提交了一份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但从日期、签字到内容全部涉嫌伪造。”陈一文认为,“不仅如此,孟山都1988年在中国申请‘农药登记’时,是为配方制剂除草剂农达申请‘农药登记’,但是孟山都提交的伪造文件是对单一成分草甘膦做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而不是提交对配方制剂除草剂农达做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
陈一文提供的研究证据显示,美国环保署(EPA)1992年7月2日对草甘膦除草剂“农药登记”重新审查草甘膦毒理学动物试验研究,不包括孟山都声称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陈一文说,从农业部提供的“孟山都委托实验室(Younger Laboratories)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结论描述来看,其内容与孟山都提交给美国环保署(EPA)的Younger Laboratories实验室1970年出具的,对单一成分草甘膦做的两项毒理学动物试验结论基本一致。
对于此案的关键,陈一文对长江商报记者说,孟山都应提供其草甘膦除草剂“农达”1988年申请“农药登记”时向农业部提交的“由美国‘Younger Laboratories’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未经任何删改的扫描件。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严海蓉教授称,“北京三中院把孟山都追加为当事人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合乎法理情理,有助于全面地发现事实真相。”她认为,任何与农业和食物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都关乎公共健康和消费者知情权。此案涉及的孟山都公司的草甘膦除草剂“农达”也不例外。“农达”在转基因作物中广泛使用,包括我国进口的占全球市场60%左右的转基因大豆。所以,草甘膦除草剂“农达”残留对公共健康到底有怎样的影响事关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