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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怎样的食品安全“治理”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坛2105”综述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江苏省省委常委徐明为基地揭牌
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魏传忠,苏州市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王翔共同为题赠“食品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南方基地”书法作品揭幕
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做主题报告
参会嘉宾认真研讨发言文稿
本网讯(记者郭少雅)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正在逐步健全,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形势处于总体向好的状态。然而,目前的食品安全工作尚未形成各类主体、机制和环节的有效整合,根本原因在于食品安全问题多种多样,没有多学科多行业的知识和资源,无法从整体上进行把握。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贯彻治理的基本理念,打破学科壁垒、知识界限和行业隔阂,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显得尤为迫切。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坛2015”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举行,论坛的主题是“食品安全治理:政策与法律框架”,旨在进一步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科学决策与法制保障的有关研究工作。
论坛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食品安全将成为多元社会主体共同治理转变的最佳“试验田”。首先因为食品安全是一种“底线安全”,它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这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应当成为国家优先考虑的利益,得到优先保障。其次食品安全不仅仅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同时在社会中广泛地涉及到经济健身、政治建设、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各领域。唯有以治理的理念,形成主体多元协作、机制协调整合、环节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才能满足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的重大需求。“食品安全治理将成为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佳试验田’”。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主题报告中提出,食品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多个主题、多种调整手段,必须进行宏观设计和整体布局,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多元社会主体共同治理的探索,将会给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丰富的经验。
“食品安全事件本身直接的影响并不大,但是波及影响很大。”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在论坛上以2013年的禽流感事件为例,“2013年的禽流感事件真正造成的人员伤亡并不大,但是对于整个的禽业造成了一千亿左右的损失。这就意味着,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生产者的事,更需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四方面共同努力。”
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理念在实证性研究中得到了验证。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刘增金以“猪肉溯源是否有助于规范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行为”为主题,对北京市5家批发市场和6家农贸市场的197位猪肉销售商进行了调研。研究结果发现猪肉溯源的实验有助于规范猪肉销售商的质量安全行为。但是溯源能力的提升能否保障猪肉的质量安全,取决于猪肉销售上是否具有责任意识以及现实中猪肉能否实现有效溯源。“这就意味着,政府在大力推进和完善猪肉可溯源体系建设的同时,市场、媒体都应当发力,保障溯源的深度、广度和精度,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消费者也是构建食品安全中重要的一环。”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苏毅清博士指出,长期以来“物美价廉”的消费观念一直比认为是购买行为的最佳策略,他们的课题研究组于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研究的结果显示,“物美价廉”的消费观念会诱使食品生产者提供低质量食品,应当用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引导生产者的质量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