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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变现”记
——进城农民“退地”观察(上)
编者按: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土地财产权益。随着城镇化加快,一些已在城镇站稳脚跟的进城农民,希望“变现”其留在农村的“两块地”,尝试各种农地有偿退出的办法。当前,不少来自基层的退地尝试,在保障农民利益前提下,找到盘活农地资源、实现城乡市场要素高效配置的路径,助推农民市民化进程。
退地是现实需求,也是理性选择
作为全国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的重庆市,不少农民在城镇已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享受到城镇教育、医疗等公共保障,同时他们在农村仍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等土地权益。对一些进城农民来说,人地长期分离,一方面使农地资源难以有效盘活,加剧承包地撂荒或宅基地闲置,不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另一方面,农地作为进城农民重要财产权益,价值无法“变现”。
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重庆梁平县全县承包地面积近百万亩,农民约有72万人,其中超过4成常年外出。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放弃了农业生产,不少农民确实有退出土地的意愿。为此,重庆梁平县从2014年开始进城农民整户退地试点。今年5月初,梁平县川西村9社7户农民,向社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整户退出承包地,面积超过26亩,退地农民每亩地将获得1.4万元补偿。
土地有偿退出,来自于农民现实理性的选择。半月谈记者在川西村了解到,这7户退地农民进城多年,有着稳定的职业和居所。45岁农民王元伟在外打工已20多年,在建筑工地干木工,月收入有1万多元,加上妻子经营餐馆,一家人日子过得还算富足。王元伟说,自己既不会种地也不愿种地,家里近7亩承包地,以前免费送给亲戚种,2014年又以每亩约700元的价格流转给大户种莲藕和水稻。“流转当年,大户按时足额交了租金,但第二年莲藕价格暴跌,直到现在还有一半的租金没付。”
谈到为何愿意退地,王元伟说:“土地流转有风险,与其一年一收租金,不如直接退地获得一次性补偿更划算。带着近10万元补偿金,一家人就算完全‘洗脚进城’了。”
在川西村,农民冯辉禄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就东奔西跑各地打工,几十年都没摸过锄头下过地,也从没依靠土地生活。如今全家人已从村里搬出,把家安在了福建厦门。冯辉禄这次回村,就是专门处理退地的事。“自己拿到退地补偿后就要回厦门了,彻底和土地‘脱钩’了。以后可能就只能一年回来一次走走亲戚了。”
重庆市巴南区也在做类似的退地尝试。最近,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有7户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农村权益退还社集体经济组织,在获得相应退地补偿的同时,也自愿注销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转户进城。同时,在确保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农业公司与社集体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对这7户农民退出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发展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