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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套取扶贫款花样繁多:虚列户头套取 巧立名目骗取
今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四川等17个省份2013年至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1.38亿元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
四川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6个省份之一,仅2015年,全省投入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高达52.77亿元。
然而随着扶贫资金密集投放,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也呈现出易发多发态势。
扶贫款如何被“蝇贪”
47岁的彭蓉是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扶贫办原会计,趁工作便利,她将手伸向了源源不断的扶贫资金和项目,十多年间共侵吞扶贫资金200多万,收受贿赂80余万元。
2005年,彭蓉通过他人介绍与西昌市大兴乡某村村民杨某某认识后,向杨借钱。杨提出,如果彭蓉能从财政局扶贫办“整钱”下来,那么将按比例给彭“好处费”,彭蓉表示同意。
2009年7月至2011年3月期间,彭蓉利用其专项资金会计的职务便利,按杨的要求分7次向大兴乡下拨国家扶贫资金共计85.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在此期间,在杨某某的运作下,彭蓉收取“好处费”高达42.7万元,同时还分给时任扶贫办副主任马立新5万元。
此后的2011年3月至2014年期间,彭蓉又多次通过假冒领导签字、伪造扶贫专项资金拨款通知单、重复使用拨款项目文件文号的手段,非法向大兴乡拨付国家扶贫资金共计460万元。
2013年,西昌市安宁镇源兴村四组组长胡崇云到西昌市财政局申请扶贫资金,与彭蓉相识。彭蓉向胡崇云顺利借2万元后,便帮胡崇云解决了资金。彭蓉向胡崇云表示,自己还能从财政局扶贫办“找钱”出来,但要按拨付款项的15%提取“返点”给自己。
2013年至2014年期间,胡崇云通过张艳等人牵线搭桥,了解到西昌市裕隆乡六堡村、安宁镇源兴村、安宁镇土坊村因修建村道正四处筹集资金,胡崇云分别与上述村组的村干部按15%至20%达成了所谓“返点协议”。
尔后,彭蓉采取假冒领导签字、伪造扶贫专项资金拨款通知单的手段,分5次非法向西昌市裕隆乡、安宁镇拨付国家扶贫资金共计160万元。在此期间,胡崇云按事先约定分多次从使用扶贫资金的村组收取所谓返点费共计36万元,彭蓉分得23万元。
细数犯罪高发环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基层套取扶贫款花样繁多,表现为采取虚列户头套取专项资金、巧立名目骗取补贴款、重复报销虚报冒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等形式。
越是需要扶贫款的地震灾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等地,套取扶贫款的“黑手”就越是猖獗。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当前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有层层递减的现象。“国家的资金层层向下划拨,越往下走,扶贫资金的种类越多,项目越复杂,碎片化问题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监督。”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表示,惠农扶贫领域的案件中,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犯罪现象较为突出,农村“两委”人员占多数。他们截留侵吞的大多数是贫困群众甚至是低保户的“救命钱”,给原本贫困的群众生活带来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