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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基层抓起,县域是重中之重。2014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案,出台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认定了107个县市作为创建试点单位。两年来,试点县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了更好地总结交流创建经验,提升创建整体效应,今日起,我们将陆续报道10个省的典型经验。
本报记者蒋文龙朱海洋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但质量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浙江认为,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协同。
作为全国唯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浙江将“协同”的理念贯穿于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在组织机构、生产技术、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实施协同,收到比较明显的效果。
浙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五年来一直稳居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久前在杭州召开的G20峰会上,浙江完成了292吨的生鲜农产品供应,无论“面上”还是“点上”,没有出现任何瑕疵。
在组织机构、方法手段上协同长期以来,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们习惯的是“运动式”:一段时间内,全民动员、全力以赴、轰轰烈烈,虽有收效,但难以持续。
2015年底,获批“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既体现了农业部对浙江的信任,同时也给浙江以莫大的压力。浙江认为,应以此为契机,以协同的理念做好制度设计。以前,大家普遍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部门的事情,但事实上事关多个部门,必须在组织领导机构上进行协同,才能有所建树。
记者了解到,浙江组建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办”是由省农业厅厅长挂帅主任,省食安办、公安厅、食药局、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任创建办副主任,各部门责任明确,统一协调指导创建工作。
2016年初,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以“一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实施意见》,并于7月份由省政府出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推进创建工作。作为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单位,有26个县通过认定。
在创建任务中,浙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尤其加强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农产品质检机构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同时浙江还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3年行动计划、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等,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在方法和手段上,浙江也十分注重协同,一边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另一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比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平安浙江”、食品安全、标准强省等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开展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红黑名单”,一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切产业扶持政策便与生产经营主体绝缘。
“一品一策”,全程协同
杨梅是浙江主要的特色农产品之一,全省总面积约134万亩。由于裸果食用、集中上市、不易保鲜等特点,杨梅安全一直颇受公众关注,当然也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