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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目标抓“重点”
巡察目标抓“重点”

巡察目标抓“重点”

作者:yhttedit   2020-04-17 14:02:51  点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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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剑

  中纪委、最高检为啥要下大气力去拍农民身边的“苍蝇”?理由很简单,事态严峻,不解决后果很严重。

  当前,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处于易发多发的态势。农村“苍蝇”多分布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

  这些农村“苍蝇”往往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共同犯罪,大肆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因此,“蝇贪”案件经常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

  在贪腐手段上,这些“苍蝇”有的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以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等等。

  这些“苍蝇”的贪腐活动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其中,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互相交织,有的公开收受、索取贿赂,玩忽职守,放弃职责或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由于直接跟基层广大群众打交道,这些“苍蝇”不管是贪污、受贿、挪用还是滥用职权,都是在与老百姓争利。他们的犯罪行为,直接破坏着我们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威胁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要真正做到对农民身边的“蝇贪”绝不姑息,必须精准打击。根据已经掌握的“苍蝇”出没规律,最高检下一步的出手非常强调“重点”两个字。

  重点人员。他们包括: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重点案件。包括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及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

  重点情形。优先查办三种职务犯罪案件: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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