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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明,宁夏力争用2—3年时间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
《意见》明确,以农村学校食堂、农村家庭和宗教场所集体聚餐、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节假日、集市、展销会及庙会等农村食品消费高峰时期为重点时段,分乡镇、分环节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分阶段建立突出问题整治销号台账。加大对农村家庭和宗教场所等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工作,要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举办者将菜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及时进行报告。
围绕农村市场日常消费量较多的大宗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根据梳理出的突出风险隐患,各地以县(区)为单位,每年选取2—3个突出问题或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销售店、小餐饮、小摊贩等“四小”业态的监督检查,加大农村食品抽检监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