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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兽药注册工作,我局结合各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对《兽药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请各有关单位再次认真研究,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电子稿一并反馈我局。
传 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兽药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docx
作者:yhttedit 2021-08-03 12:28:34 点击:6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注册工作,我局结合各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对《兽药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请各有关单位再次认真研究,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电子稿一并反馈我局。
传 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