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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知晓千橡申请终止诉讼 称页面类似为通用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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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httedit   2021-11-25 23:29:19  点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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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诉千橡法庭审理现场(比特配图)

比特网(Chinabyte)10月28日消息 今日,开心网()起诉千橡开心网()不正当竞争案上午9点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千橡是否涉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以及是否能继续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由于北京二中院采取了公开审理的方式,现场众多媒体蜂拥而至,甚至一些媒体很早就等候在法院门口。

法庭现场,开心网律师陈述了三条诉讼要求:1、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开心网名称; 2.请求法院判令被高赔偿1千万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4.停止使用域名。 5.承担诉讼费用。

开心网kaixin001方面称,我们拥有“开心”的注册商标,千橡所使用的域名与开心网的注册商标和知名网站名称类似,并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且使用该域名具有明显的恶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千橡律师方面则提出了终止审判请求,称已于10月23日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开心”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应待撤消申请结果公布后再继续本案诉讼。对此,开心网()方面表示,被告提出商标无效为理由提出终止。我们认为无论是否能够被商标局批准,本商标撤销之前,依然属于原告所有,侵权发生在请求之前,因此不应终止审理。

千橡律师方面在答辩时提出几点:1、对方诉讼主体错误,目前被告开心网的运营主体是案外人千橡网景,而非本案被告。2、"开心"网站名称使用不构成侵权,“开心”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是计算机出租,千橡则是面向公众提供网上的交流娱乐空间,包括在线游戏服务等,而且并无证据表明开心网在2008年10月之前已经成为"知名"网站;3、""域名使用不构成侵权。千橡受让取得域名早于原告受让取得商标的时间,因此域名"Kaixin"的使用不构成侵权;4、千橡从未发表过诋毁对方商誉言论;5、网上交流娱乐空间与在线游戏服务结合的网站模式并非对方独创,网站首页设计也并非被告独有,首页相同或者类似的部分都由该类网站的服务性质和功能决定,属于通用设计。

    现场双方交换了证据,开心网律师陈述的证据主要在开心商标、域名纠纷、开心网流量、知名方面、以及千橡开心网抢购域名方面的证据和报道,并首次披露了开心网广告收益已达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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