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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不允许对外投资的禁令或将放宽。
2011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取消了2005年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中第28条“不得对外投资”的规定。
“对外投资的范畴实际上包括了对外股权投资,比如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增发等。”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告诉记者。
但本报记者注意到,在最新意见征求稿发行前的2007年大牛市至今年5月之间,却有13家典当公司的名字活跃在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榜单上。
其中最新案例为2011年半年报中赫然持有262万股,而位列张江高科第七大流通股东的青岛吉一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吉一典当”)。
青岛吉一典当于一季度建仓张江高科,参考彼时元的平均股价,持股成本约为万元。今年2月中旬以来,在新三板概念推动下,张江高科股价逆势大涨,二季度初更一举涨至元。
但由于张江高科股价起伏较大,截至9月9日收盘已经回落至9元,若青岛吉一典当目前仍持有242万股不放,则浮亏约万元。
“我们典当行其实是代持股权,代替典当行的一位法人股东持有,以方便进行大宗交易持股。”9月9日下午,青岛吉一典当内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她拒绝透露具体代替哪位法人股东持有,并表示该代持举动并未违反现行法规。
但记者随即查询上交所上半年大宗交易信息发现,上半年张江高科并未发生大宗交易。
事实上,违反法规顶风作案的或许不止上述13家典当公司,有私募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问,“13家典当公司是因为持股数量较高,现身流通股东榜单才被迫被市场所知,那其他持股数量较低而未被市场察觉的典当公司呢?”
同时也有典当行业人士表示,确有一些典当公司存在炒股行为,但多因为持股数量少,并未被市场广泛关注。
持股7亿的典当公司
在上述13家现身上市公司流通股东名单的典当公司中,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金信典当行”)是唯一一家以发起人股东身份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典当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康美药业上市时,普宁金信典当行作为发起人股东持有公司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开资料显示,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主营典当和拍卖业务,其法人代表马兴田,正是康美药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现行的《典当管理办法》于2005年才开始颁布施行,但2005年后至今,普宁市金信典当行多次参与康美药业的增发和二级市场增持。最近的一次则为2010年8月24日参与康美药业的配股。
“如果说2005年未明令禁止典当公司对外投资之前,普宁市金信典当行以法人股东身份参与持股以及增发的行为并未违法。那么该典当行2005年之后实行的一系列主动增持康美药业股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是投资行为,违反了现行的典当管理办法。” 张远忠律师指出。
财报数据显示,经过历次增发扩股转增后,该典当行目前共计持有康美药业万无限售股,占总股本的%,位居第三大股东。若参考9月9日康美药业元的收盘价,则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持股账面市值已经达到亿元。
9月9日下午,记者致电普宁市金信典当行,但其工作人员以忙碌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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