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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前网管人员梁景辉通过高超的技术手段,前后共窃取了35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比电影《窃听风云》的上映还早了3年时间。(配图)
编辑推荐:当观众对着电影《窃听风云》里的高科技内幕窃取技术血脉贲张,甚至幻想自己也能成为通信专家时,现实生活中远比电影精彩的一幕已经上演——有人实现了无数股民的“终极幻想”,只要坐在自家电脑前,关于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就会自动传送过来,且准确可靠。
9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刊登了《H股上市在即 中信证券招股书曝19起违规事件》一文,后随着记者深入调查,中信证券前网管人员梁景辉的内幕交易案浮出水面。
据了解,2006年,梁景辉于中信证券任职期间,通过高超的网络技术手段,从交易所电脑系统以及中信证券内部系统窃取上市公司信息,并进行内幕交易。为躲避监管,整个过程不仅颇费心机,且惊心动魄,堪比好莱坞大片。
根据记者了解,2006年,梁景辉和蔡天丛商量,想利用自己在中信证券电脑部工作的便利,获取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由此进行内幕交易。为了逃避监管,以及事发后给调查设置障碍,梁景辉依靠自己高超的网络技术手段,开辟了一条“窃取——传递——交易”的自动化路线。
除了从交易所窃取内幕信息,梁景辉同时还觊觎其任职的中信证券内部信息。当时,在中信证券的办公系统上,存储着中信证券多个部门工作人员的办公文件、电子邮件、内部报告等。作为中信证券电脑部的工作人员,梁景辉能轻松进入该系统,2006年7月至8月,他多次从电脑服务器中窃取了中信证券与其他上市公司商谈的有关股权分置改革、收购、重组、整体上市等内部报告,并经过上述通道,传送给蔡天丛。
2006年正是A股市场大牛市的启动年,梁景辉通过高超的技术手段,前后共窃取了35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比《窃听风云》的上映还早了3年时间。
2007年10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梁景辉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款5万元;蔡天丛犯内幕交易罪,判刑6个月,罚款5万元。
原文链接:《中信证券前网管借木马截获35条内幕信息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