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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针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网站侵犯版权现象,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版权资源信息共享,市版权局于昨天发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该意见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该意见,传播侵权作品的违规网络企业,将被市版权局约谈。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共有14条,对网站规范资源分享平台的用户上传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今后,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应当提示网民不得上传未经授权的他人作品;同时,网站还应有效记载网民的姓名或名称、网络地址等注册信息,相关信息应保留一年。该意见还特别鼓励网站推行实名注册制度。
对于搜索引擎网站上常见的侵权行为,该意见也做出了相应规定。按照意见相关内容,今后作品权利人发现网站中存在侵权内容时,可以通过在线、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通知网站;网站方面则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受理此类通知。在接到通知后,网站应立即删除相关信息或断开链接;如遇到权利人一次通知的数量较大或有其他比较复杂的情况,难以立即删除或断开的,应当在24小时内删除或断开;超过24小时未删除或断开的,应当向权利人做出书面说明。
原文详情:《北京市版权局:网站传播侵权作品将被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