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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不完全认知”,无非是说,在今天所有传媒工具中、传媒途径中,网络更具不完全认知的特征。确实,网络发布消息是七嘴八舌的。七嘴八舌了,就有各种各样的声音,有些声音接近事实,有些声音背离事实很远,或许其中还有蓄意制造的谣言和任意传布的传言、流言。再者,最主要的,你的认识过程,只在网上,若无 “网外”的实地调查、考察,去芜存菁,去伪存真,你的认知过程就有局限,所得的 “知”也难免有局限。看看去年网上的温州动车事故铺天盖地的信息,再与此后的调查相对照一下,不难发现,其中有不少 “真相”并不真,有些看法并不符合事实,不完全认知确实不少。把 “不完全认知”这顶帽子戴到网络认知头上,不无道理。由不完全认知而知网络,而持必要的清醒,应该说是有益的,对每个人,也是一种自尊与自重,两眼千万别让网给 “网”住了。
网络同样也是存在着相对完全认知的,若不存在,就不会成为世上第一传媒工具,大家不会趋之若鹜了。
热气、迅速、广博、实在,是网络的主体。人人是发布主体,七嘴八舌,也有利于趋向获得完全认知。要强调:有一个条件,人人必须遵守 “交通规则”,才能畅通不完全认知通向完全认知的大道。
原文详情:《评论:网络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