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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再次召开会议,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指出,当前出现了六种新型的非常集资方式,分别是:假借组建民营银行名义,向公众募集资金;担保公司发行自己担保的理财产品;假借境外投资名义;以高额养老产品回报名义;以有价值的收藏品名义;假借网络借贷平台(P2P)吸收公众资金。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更进一步指出,在受害人本金偿还问题上,由牵头省按照各个投资人的项目投资比例进行偿还,损失部分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的深入人心,通过互联网投资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选择,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这个机会,披上一层P2P网贷的外衣,干起了非法集资的勾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金融工具被利用的案例了,在中国金融发展历史上,任何一种产品在刚刚出现的时候,都曾经被用来当做不法分子敛财的工具。存单、保单、股票、债券代保管单据等等,都曾经成为受害对象,而这一次轮到了互联网金融。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投资人在选择运营平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检查平台的运作模式、本息保障制度的详细政策、平台的资金实力等等要素,以避免上当受骗,如果投资人不具备这方面的分辨能力的,则应该尽量选择一些大型的知名平台,如陆金所、人人贷、证大E贷、有利网、钱多多()、点融网、拍拍贷等。这些企业普遍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架构,充足的人才储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有力的资金保障计划,而且他们大多分布在北京和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这些城市的行业规范度要远远大于其他地区,从最近被曝光的一些案件来看,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
此外,该人士提醒投资人在选择标的项目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资金实际使用期限来,不要把短期资金投到长期的项目标的中,这将给自身造成很大的不便,同时,期限长也可能存在一些资金使用上的隐患。投资人一定要对自己负责,选择有信誉的主流平台,选择适合于自身的产品,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化地发挥出P2P网贷产品高收益的特长,真正成为一名理财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