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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报道 文/麻晓超
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升级,为该私募债提供兑付保证保险的浙商财险23日对于“假保函”一事不置可否。
浙商财险今日官网公告称:“公司注意到相关媒体发布了关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保函”的报道。自侨兴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开始,公司一直与广发银行总行及惠州分行接洽与联系,至今未得到其官方回应。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浙商财险官网公告截图
这相当于对媒体报道的手握“假保函”一事不置可否,区别只在于,浙商财险目前还没有将自己握有的保函定性为假,公告有意强调广发银行方面一直没对保函作出官方回应。
该保函关联着浙商银行对逾期的侨兴私募债的兑付保证保险业务。如果保函为真,承担保证保险的浙商银行可以向广发银行追偿。
浙商银行22日称“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中,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我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某金融机构出具了履约保函”。其中提及的“某金融机构”如今看来就是广发银行惠州分行。
根据证券时报早前报道,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相关人士称,“浙商财险出具的保函并不是我行开的,有不法分子冒充了我们的名义开具了这个函”,广发方面“在12月20日就向公安报了案,目前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了案”。
该报道称,保险公司在做互联网理财平台产品的“本息保障”业务时,一般情况会要求做反担保,于是,保险公司一边承保了债务违约的保险责任,另一边还握着一个反担保协议,这个协议可以让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银行出具的保函就是反担保措施中的一种,保险公司只有做好反担保措施之后,才敢签保险合同。
如果浙商财险握有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保函最终被证实为假,侨兴违约债的保险理赔可能会陷入尴尬的境地。
目前,浙商财险尚在根据粤股交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保险责任核定,该公司20日曾表示,根据《保险法》,在索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保险责任核定时间不超过30日,如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将在核定后3日内进行保险赔付。
22日,此次逾期债券的发行人之一侨兴电信的一位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侨兴电信已向浙商财险抵押6亿币的固定资产,协助浙商财险对投资人进行保险赔付。
对此,浙商财险22日官网回应时确认了抵押一事,但未对抵押资产的价值做确认,“12月19日,我司已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递交办理侨兴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截至目前,我司尚未取得相应的他项权证。后期能否取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侨兴电讯、侨兴通讯两家公司2014年分别发行了一笔5亿元私募债,本金合计10亿元,2016年12月15日有约亿元产品到期未能兑付,给出的原因是“近期流动资金紧张”。
违约发生后,事件发酵多日来波及了粤股交、浙商财险、众安保险、招财宝等多方。其中的逻辑关系为,粤股交为侨兴债的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其将产品信息发布在了招财宝平台,浙商财险为侨兴债提供到期兑付保证保险,众安保险为侨兴债“变现”借款产品提供到期兑付保证保险。
此次被侨兴违约波及的投资者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招财宝平台购买了名字为“侨信xxxx”或者“侨讯xxxx”的侨兴私募债产品的投资者,他们的产品合同上显示浙商财险为兑付提供保证保险。另一类被波及的投资者,最初在招财宝平台上购买的是名为“个人贷xxx”的产品,他们的产品合同上显示众安保险提供兑付提供保证保险。(详见《揭秘侨兴违约债产品细节:部分投资人竟不知自己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