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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yhttedit   2023-02-03 00:16:16  点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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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阖家团圆,各生产企业留守人员较少,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日前,为切实规范畜牧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疫、防水灾、防雪灾等工作。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绥化市畜牧业安全生产的通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通知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为本区域畜牧企业行业分管责任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对本辖区畜牧企业分管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生产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各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生产企业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员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和生产企业要建立联络员制度,企业主管安全领导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负责与本地畜牧主管部门的联络,确保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传递迅速、通畅。

  二、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以及微信等新型媒体采取多种途径搞好针对性宣传教育。要采取开办安全生产培训班或印发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等形式深入企业和养殖户搞好宣传。小型养殖场、养殖散户要全面提高养殖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大型养殖企业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达标。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强化部门配合,联合消防、建设、电力、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企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畜牧生产企业生产硬件设施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尤其要重点严格检查养殖场饲草堆放的防火情况,产品仓库的防水、防雪情况、用电安全情况,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生物防护安全等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限期责令整改,对拖延整改和到期拒不整改的生产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强化防范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畜牧相关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要求进行作业,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并对存在的风险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加强饲养、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动物疫病的防疫和免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与扩散。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和生产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疫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和疫情发生后及时快速做出应对。各生产企业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演练,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妥善科学处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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