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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科技讯 12月15日消息,华旗爱国者诉明基鼠标商标侵权案于近日宣判。华旗公司今日对外披露,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明基电通侵权,判明基电通停止销售侵权商标鼠标,并向华旗爱国者赔偿50万元经济损失。
华旗资讯今年10月因注册商标“逍遥鼠”受到明基侵权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明基赔偿50万元经济损失。
民事判决书显示,华旗在2002年开始生产和销售商标为“逍遥鼠”的鼠标产品,而在2004年7月14日获得“逍遥鼠”注册商标,其中核定使用商品包括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键盘、鼠标等产品。而华旗发现明基电通以“BenQ ME700无限逍遥鼠”和“BenQ ME900无限逍遥鼠”为商标销售鼠标。
明基方面表示,这两款产品是以明基获得的“BenQ”商标命名,并且是之前“逍遥熊”等商标的自然延伸,使用“逍遥鼠”并无主观恶意,并决定更换此两款商品名称,但不同意赔偿经济损失。
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两家企业存在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明基有义务对产品是否侵权进行详细的审查,而目前产品对“逍遥鼠”商标的侵权已经有1年的时间,并且产品遍布全国,所以根据侵权程度判明基赔偿50万元。(王杰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