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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消息,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始向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元,为此,和讯网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问:这次电价调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电价调整主要遵循四条选择:突出重点、促进环保、推进改革、关注民生,重点解决去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适当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厂脱硫资金来源问题。按照电价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关注民生,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
问:请问这次居民电价会不会同步调整?
答:居民电价暂不同步调整。
从供电成本的角度来看,我国实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电力系统对各类用户的供电成本主要是由用户的用电电压等级和用电负荷率决定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都是工业电价的倍-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定价政策。据统计,2008年全国居民平均电价为元/千瓦时左右,预计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价格。借鉴国外经验,初步考虑,对实行“一户一表”的情况居民用电户将每月或每年的用电量分为六大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价格,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具体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论证以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