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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30 日消息,29 日晚间,国美零售发布公告称,公司附属公司国美电器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沈阳盛兴达厨卫用品有限公司、辽宁苏泊尔炊电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长春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统称“申请人”) 以国美电器不能清偿欠付货款为由,分别向法院提出对国美电器的破产清算呈请。
国美零售表示,经公司内部核实,申请人为公司附属公司大连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鞍山永乐家电有限公司、沈阳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国美黑天鹅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之供货商。
公告还称,申请人主张前述附属公司欠付货款合计约人民币 万元,但该等债权债务并未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申请人与国美电器之间均没有直接的业务往来,国美电器不存在欠付申请人货款的情况。国美电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呈请提出异议,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裁定是否受理该呈请。
据中新网报道,今年 11 月 29 日,中城院要案中心曾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因拖欠供应商数百万货款,经催要不能偿还,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已启动审查。在这起事件中,中城院要案中心受国美电器供应商委托进行维权,该机构提交了国美电器的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