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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产品”概念的使用在加拿大已经有近30年的历史,现阶段加拿大已经拥有3900多个有机农场,共有50多万公顷土地用于种植有机作物,800多家加工企业从事有机产品生产,地广人稀,生态环境丰富。但是,加拿大除了两个省级有机产品规范体系外,其尚未制定有机产品的联邦统一规范。
随着全球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认可和推崇,为满足越来越多的贸易伙伴国的“对等有机规范体系要求”,加拿大已经行动起来,积极加入世界有机产品规范体系行列,推动本国有机产品规范体系的构建。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如今,《加拿大有机产品法规》在加拿大公报正式公布,加拿大进人为期两年的有机产品规范体系建设转型期;目前,《加拿大有机产品法规》将全面对其本国和进口伙伴国有机产品实施。
在加拿大新的有机产品规则基础上与这些国家协商确定新的有机产品贸易条件。至今,加拿大已经与美国开始谈判,还与新西兰和瑞士等达成谈判意向。同时,鉴于新的有机产品法规规定有机产品认证实行一第三方认证一原则,加食大将陆续评估和确认一些认证机构的认证资质,同时建立制度对这些认证机构的认证进行监管。
目前,《加拿大有机产品法规》正式推行后,加方将拒绝没有通过相关认证的产品进口,也不许这些产品在加拿大进行省际贸易。加拿大是我国有机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也是一个极有潜力的市场,我们应该抓住加拿大有机产品进口规则处于转型期的有利时机,积极与加方开展有机产品“等同协议”谈判,争取实现两国间有机产品互认,为我国有机产品出口加拿大其定基础、抢占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