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银监会首次调整监管架构:新设信托部、城商行部
银监会首次调整监管架构:新设信托部、城商行部

银监会首次调整监管架构:新设信托部、城商行部

作者:yhttedit   2020-04-17 13:45:18  点击:19

详情

   

  重磅政策

  银监会首次对监管组织架构进行重大改革。原非银部分离出信托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原银行二部中分离出城商行监管部,负责对城商行、城市信用社和民营银行的监管。

  成立近12年来,银监会首次对监管的组织架构进行重大改革。

  1月20日,银监会宣布,在不新增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将机构和人员编制向前台监管部门倾斜,调整后内设22个部门中,监管部门由11个增加到17个,占部门总数的77.3%,监管部门处室由85个增至109个,占比77.9%。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撤销培训中心、信息中心两个部门;原非银部分离出信托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原银行二部中分离出城商行监管部,负责对城商行、城市信用社和民营银行的监管。

  此外,专设普惠金融部,牵头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包括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服务和小贷、网贷、融担等非持牌机构监管协调方面的抓总职责。

  一位接近银监会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人事方面的安排也会很快就定下来,目前司局级的人事安排暂未确定,处级以下的保持不变。因为处室跟职能走,一般是整个划转到新部门。”

  按照银监会的安排,此次监管架构改革设有一个月过渡期。银监会称,过渡期内,各部门按照原有分工,继续履行与有关部委沟通联系、受理市场准入事项等职责。

  新设信托部、城商行部 

  银监会此次机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按监管规则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分离、行政事务与监管事项相分离、现场检查与监管处罚相分离的思路,从规制监管、功能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支持四个条线,对内设机构重新进行了职责划分和编制调整”。

  本次机构调整突出了监管主业,资源向一线监管部门倾斜,而辅助的部门中,办公厅等综合部门减少处室编制,人事部新增职责而未增加编制。

  相关人士表示,“银监会成立10多年来,银行业在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稳步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银行业的改革创新发展迫切要求监管部门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

相关分类
请在电脑上注册登陆 网址:https://www.zxb2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