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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一批大蒜出口到韩国被退回,蒜农遭受了巨大损失,那么,退回的原因究竟何在?蒜农在面对韩国及同样高标准、严要求、贸易保护严重的国家时,应怎样控制风险?
本次被韩国退回的2200吨大蒜,产地是“中国大蒜之乡”山东兰陵县,该县为国内优质的大蒜产地,而出口到韩国的这批大蒜更是优中择优,蒜农在挑选时,已经过一轮筛选。
但即使是国内最优质的大蒜,到达韩国釜山港后,依然因为质量不过关而被迫退回。韩国农管所进行质量检验后认定“重缺点大蒜超标,要求返送货物”。“重缺点大蒜”,是指有病虫害、带伤、形状不良及发霉、腐烂的大蒜。
原来韩国通过招标,进口了兰陵县的大蒜,标书中要求“重缺点大蒜应占所有大蒜的5%以下”,韩国农管所在抽检中,发现“重缺点大蒜”超过了 5%。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刘肃介绍,在国内,还没有“重缺点大蒜”概念,类似的概念是“缺陷大蒜”,比如一等和特等蔬菜,“缺陷” 比例不能超过1%。
蒜农却疑问重重,提出:首先,大蒜在发货前,按照标书规定,已由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对大蒜进行过质量检验,在质检合格后进行装箱运输,但货物运送至釜山港口后,又被韩国农管所认定为质量不合格,为什么两次检验的结果不一致?其次,根据标书,具备在港口验货并要求返送资格的是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但韩国方返送的理由为韩国农管所质量检验不合格,为什么返送资格由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变成了韩国农管所?
韩国方面表示,之所以发货前和到港后质检结果不同,原因是两次质检方法不同。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检验方法,是每袋大蒜在质检前可先剔除少于3%的整头坏蒜,之后再进行检验。但韩国农管所的质检方法是在每袋中抽取四分之一的大蒜进行质检,不提前剔除坏蒜,因此,检测出的“重缺点大蒜”比例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