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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临武县林业局了解到,临武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植树造林补贴的通知》,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植树造林工作实施财政补贴,鼓励更多农民参与到植树造林的活动中来。
三农B2B网配图
补贴按照“谁造补谁,自愿自主,公开公平,属地管理”原则实施。补贴时间为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符合要求的人工造林。补贴对象为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面积不小于5亩(含5亩)的造林业主。火烧迹地更新造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造林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为全县范围内的荒山荒地造林每亩补助200元,其中,2013年度拨付造林补贴100元/亩,并由临武县林业局免费提供造林绿化苗木。2014年、2015年分别拨付造林补贴50元/亩。造林补贴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享受造林补贴的营造林10年内不准主伐。
此次临武县委、县政府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植树造林补贴,是希望能提高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可尽快全面完成全县的荒山荒地造林绿化,把临武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宜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