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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取消10项行政审批项目

国家林业局取消10项行政审批项目

作者:yhttedit   2020-04-17 15:16:33  点击: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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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B2B网讯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7月2日,国家林业局公告了取消的10项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建立国家级苗木花卉市场审批,全国经济林、花木之乡命名,全国经济林、花卉示范基地命名,主办全国性经济林产品节(会)活动审批,国家林业局重点开放性实验室命名,林业科技示范县审批,天保工程示范点建设单位审批,天保工程森工企业职工“四险补助”和混岗职工安置办法、安置标准审批,天保工程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审批,以及林木种子检验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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