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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B2B网 近日,笔者从天门市地税局了解到,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税局结合国家税收政策,施行多项利民优惠政策,已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上门服务200余次,减免各种税费100余万元。
据了解,地税局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开展流动纳税服务车预约上门服务,通过网络申报、网上缴税、QQ在线涉税咨询、12366热线等新型纳税服务手段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同需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办税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培训;不断简化税务登记程序,对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免收设立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同时,地税局还坚持以税惠农助推合作社发展,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对从事蔬果等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