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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防止再现“猪漂流”-新闻资讯-畜牧-三农网
浙江立法防止再现“猪漂流”

浙江立法防止再现“猪漂流”

作者:yhttedit   2020-04-17 15:21:00  点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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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B2B网讯 据新华社电 省人大常委会日前作出《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推行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统计报告等制度。

  决定指出,省政府可以授权设区的市政府根据实际确定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全面实行畜禽标识可追溯管理。从外地调入畜禽在本地短期饲养的,其饲养数量达到养殖场规模标准的,也应按照规模养殖场进行管理。

  据悉,畜禽养殖业是浙江农业十大主导产业,去年全省畜牧业总产值54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1%,其中生猪饲养量3272.71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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