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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财政拨付1964万元补贴资金,对市家禽产业给予扶持,保护家禽良种资源,稳定家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天津市财政补贴资金主要投向三个方面:一是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对持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按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核定的实际存栏种鸡数量及每只种鸡8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共对全市10家种禽场的43.5万只种鸡给予补贴348万元。
二是扶持规模养殖场(户)。对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存栏1万只以上的商品蛋鸡和肉鸡规模养殖场(户),按3月底天津市畜牧生产月报统计的存栏数量及蛋鸡每只2元、肉鸡每只1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1331万元。
三是鼓励禽类加工企业增加合同家禽收储。要求天津市肉禽定点屠宰企业严格履行与农户签订的收购合同,对因受H7N9禽流感影响造成按合同收购的肉禽产品滞销的,对储存费用按照每吨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85万元。